网易邮件撤回的条件。

2019-10-11 17:25发布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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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迁
2楼-- · 2019-10-11 17:26

1)成功发往本企业域名范围内的员工邮箱帐号的邮件;(不支持撤回发给邮件列表的邮件,多域名的企业,也无法在多个域名范围内撤回)。
2)邮件发送成功后未超过15天并且未被阅读(包括webmail、手机、邮件客户端等方式阅读);
3)邮件未被客户端中的pop3协议或被其他邮箱通过pop3方式收取过。
如果这3条中,有一条未满足,该邮件都不可撤回。
同时,发给域内的邮件,如对方已阅读但是后标记邮件为未读,可以撤回;如对方已阅读,操作撤回失败,对方再标记为未读,因已操作过撤回,不可再撤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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